分家析产的财产属于谁的财产呢—记者爆料,真相揭秘

【实用视角】


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维持共同居住关系的情况下共同积累和购买的财产,其最大特点是家庭成员对家庭共同财产的形成作出了贡献,不能仅根据家庭成员是否居住来确定。观点。在一起的形式。标准。


【案例介绍】


派对


申诉机关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记者侯1.


记者舒。


受访者周先生。


一审被告人、二审上诉人侯二。


一审被告人、二审上诉人侯3。


第一被告、第二上诉人李某


关键事实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议,认为湘西土家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湘31人527民事判决书》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适用法律错误。1、一审法院以认定的基本事实证据不足、违法为由,认定家庭共同居住期间购买的全部财产为家庭共同财产并予以分割。应用不正确。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共同居住关系存在期间,家庭成员共同创造、共同取得的财产。共同家庭财产与婚姻共同财产不同,共同家庭财产的共同所有人必须是家庭成员以及对共同家庭财产的形成作出贡献的人。一般是指家庭成员在同居期间通过共同劳动、共同购买、财产积累等方式取得的收入。本案中,涉案两处房产均由侯某、舒某购买并建造,但周某、何某2无法与侯某、舒某形成长期稳定的共同劳动关系。周、侯二人参与了家庭共同劳动积累的形成。侯1、舒2以家电业务为主要收入来源,该业务始于1974年。周先生与侯先生2于1998年5月结婚并同居,但于2008年开始分居。居胡二人同居时,经营服装店、餐厅或独自上班,在家时有时会去家电店帮忙做生意,胡二人主要从事客运行业。其从事运输行业,2011年才进入家电行业,本案涉案两处房产均成立于2011年之前。同时,周某也没有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其与侯二人共同从事投资活动,也没有证据证明两人将劳动所得转移给家人购买或评估。因此,本案纠纷应确认为胡某与舒某的共同财产,而非家庭的共同财产。本案涉及侯二先生名下登记的一辆东风日产汽车。首次日期为2008年11月6日。没有证据证明涉案车辆是侯1、舒1用家庭共同劳动收入购买或拥有的。共同贡献被视为家庭共同财产,不得分割。2、原审判决以产权不明为前提,将涉案家电卖场库存确认并分割为家庭共有财产,原因是基本事实证据不足。涉案海尔家电卖场主要由侯某、舒某经营,侯某2从2011年开始参与经营。花垣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3月7日对该家电卖场进行了库存清点,但无法确定库存物品的权属。在花垣县人民法院2013年3月1日讯侯二的笔录中,侯二表示,海尔家电卖场的库存是通过寄售方式销售的。2016年12月2日本案二审中,上诉人侯某、舒某还辩称,家电卖场存放的家电产品所有权属于采购公司。最初的试验中也没有评估库存的价值。家电卖场存放物品的权属和价值直接影响财产分割,在没有明确产权分析的情况下,下级法院判决直接认定该物品为家庭共同财产并进行分割。发现证据不足。


争议焦点


事件涉及的汽车和海尔家电卖场两处房产是否为侯1先生、舒先生、周先生、侯2先生家属的共同财产?


最后的想法


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维持共同居住关系的情况下共同积累和购买的财产,其最大特点是家庭成员对家庭共同财产的形成作出了贡献,不能仅根据家庭成员是否居住来确定。观点。在一起的形式。标准。本案中,根据周某的供述,周某、胡某2婚后并没有与胡某某、舒某长期居住,1998年以后,胡某某、舒某一直居住在原茶洞派出所的房子里。侯某2先后居住在侯某1的主房和汴城镇从文路15号的房屋内。此声明也与边城茶东社区及边城茶东社区于2019年3月26日出具的证明一致。内容相符。更重要的是,周某为其主张提交的主要证据是证人证言,而证人是邻居、亲戚、朋友等熟人,除非有其他有效证据支持其主张,否则不足以证明其主张。这不够。虽然周某、侯二人给予侯某某、舒某劳动所得用于增值或购买家庭财产,但这并不足以证明周某、侯二人投资购买或经营涉案两套房子。涉事家电卖场。根据侯1提交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购房收据、完税证明等文件,侯1是与事件相关的家电卖场的登记经营户,涉案两套房子分别是亦侯1。侯1买了。此外,一审法院对边城津小桥居委会、码头居委会工作人员以及部分当地居民进行了调查询,查明车洞警察局原来的房屋是购买的。新附楼的购买、清原路15号的奠基、房屋建设等主要由侯1、舒出资,家电店主要由侯1、舒经营。侯二人参加了手术,周某也在家里参加了手术。因此,涉案两处房产及家电卖场应属于侯某与舒某的共同财产,周某与侯某二不构成家庭之间的共同所有权,周某与侯某二无任何投资行为或凭证,且出资比例为股份共有,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但在婚姻期间,特别是2011年之后,周某与何某参与了涉案家电店的经营。何1、舒2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曾向周、何2支付过劳动报酬。周某、侯二人已离婚,为了保护其合法权益,本院酌情判决判决侯某、侯二号离婚。判决周某、侯某二人共同赔偿房屋价值的20%。花垣县道。对于车牌号为XiangU0的东风日产汽车,周某在本案中未提起相应诉讼,而在周某与侯二离婚案的判决中,认定该车属于周某。所以这个医院不处理。综上,抗议机构的申诉理由部分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原审判决清楚地澄清了基本事实,但法律适用和处理错误的错误必须予以纠正。


一、分家析产与离婚后财产纠纷区别?

它是家庭财产,分为几部分。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涉及夫妻财产的分割。


家庭分割和财产分析是以分居为目的,家庭成员通过协议同意分割家庭共同财产,内容一般包括家庭共同财产的分配、债务义务、赡养老人等。


离婚后财产纠纷。最大的题是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夫妻如何共同偿还债务。


二、分家后老人财产归谁?

有的孩子事业有成,有的老人写下遗嘱留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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